ISO22000認證專題:食品安全積極控管檢驗把關
最近食品安全問題連環爆,不僅讓台灣的美食文化蒙上陰影,也讓消費者大嘆「不知吃什麼才安全?」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與檢驗的聲浪鋪天蓋地湧向政府,立法院於今(2013)年5月31日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其中就新增有「食品檢驗」專章。
加強食品衛生安全之管理,檢驗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
當食品安全問題一發生,民眾一定會問:「食品衛生單位為什麼不早一點檢驗,揪出壞蛋?」但檢驗什麼物質?用什麼方法檢驗?誰有資格檢驗?檢驗結果如何解讀?檢驗結果如何發布?其實都是很專業的問題。
我們可以由上述的幾個案例做一些探討,防腐劑苯甲酸是列於衛生署所公告可使用的食品添加物,也有公告的分析方法,定期進行抽驗,若控管得宜按規定使用就不違法。但順丁烯二酸(酐)則不是公告的食品添加物,因不能使用,所以案發之前沒有公告的檢驗方法,檢驗機關當然也不查,無法有效控管,一直到食品藥物管理局發現問題,才確立檢驗方法,追查來源。
當追查時又遇到一個難題,因為順丁烯二酸是合法的食品包裝材料與黏著劑的原料,也是其他酸劑添加物的不純物,在食品中本來就有少許的含量,在食品中檢驗到了,是惡意添加或是由其他合法來源遷移進來的,更需要有專業的解讀與判斷。最後提到的過期原料,就是廠商控管的漏洞,相信沒有人會認為檢驗可以解決「日期」的問題。
上述的檢驗案例會碰觸了一個常見的迷思-「零檢出」。因為即使是合格的產品也會驗出苯甲酸與順丁烯二酸,這些物質的存在是否真的沒有問題?要回答這問題我們可能要問自己一些生活上的選擇,如燒烤會產生致癌物「雜環胺」,花生與榖物產品可能有黃麴毒素汙染,我們怎麼面對?
這需要有食品風險的概念,當有害物質的濃度低於某種程度時,對我們的身體就不至於造成危害,因此毒理研究會訂出最大容許量,所以我們不需要每一種化合物都需要「零檢出」。
修正的法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也應同時公布「檢驗單位」,對發布結果負責任,而這些單位需要在進行檢驗前取得「認證實驗室」資格,並對所用的方法進行確定與校正,這是一個繁複但已規格化的執行規範,通過此認證規範,無論是民間與政府或是國內與國際間的檢驗結果就會有相同的標準與可信度,這也是所謂檢驗結果公信力。
食品檢驗是控管食品安全的一個重要環節,但此工作需要有長期專業的規劃,才能建立有效的控管系統,寄望各界能給與應有的重視與尊重。
文章來源: 台灣新生報: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教授 呂廷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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