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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性質:可視為FTA(自由貿易協定),差別僅在於FTA為一步到位,ECFA僅先訂架構及目標,具體內容經由談判逐步完成。

簽署方式:兩岸並不會馬上全面降稅,對於較有迫切降稅項目,則列入「早期收穫」(Early Harvest)清單,優先降稅。



為什麼要簽ECFA?




1 東協+1、東協+3陸續生效,台灣卻被排擠在外,國際競爭條件急遽惡化,簽署ECFA,台灣產品可與東協站在公平起跑點上。




2 全球區域貿易協定盛行,台灣因「中國因素」,無法與主要貿易地區簽署FTA, 透過簽ECFA,可突破被邊緣化的困境。




3 兩岸雖為WTO成員,但彼此經貿往來仍有限制,透過ECFA,兩岸經貿朝向正常化發展。




內容:包含貨品貿易協定、服務貿易協定、投資保障協定、經濟合作、早期收穫、例外條款、爭端解決機制、終止條款等。




政府承諾:不會開放大陸勞工、不會增加農產品開放項目、弱勢敏感性產業也不會納入早收清單。(非凡新聞周刊1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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