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幾年,你已經是一個部門中獨當一面的大主管了。有一天老闆傳喚面談。
老闆:下個月開始幫你加薪三倍。
主管:謝謝老闆。
老闆:明年部門獲利沒有增加2.8倍的話,你就整個部門回家吃自己吧!
這對你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在勞資對立的社會,台灣受薪階級是不是委屈了?薪資低落是不是造成台灣經濟不振最致命的原因,在王伯達的新書《誰把台灣經濟搞砸了》中,作者一反主流論述,在前兩章就大膽聲稱:受薪階級平不平等,根本是個偽議題,在隨媒體起舞的過程之中,經濟問題根本沒辦法解決。
一般而言討論受薪階級是否公平分配的解讀中,作者抨擊媒體無知曲解受雇人員報酬佔國內生產毛額比重這項資訊,錯誤解讀成:資方在剝削勞方,作者反對這樣的說法:原因有三:
1、我們可以從各國的受雇人員報酬佔國內生產毛額比重看出,每一個國家都是逐步降低的趨勢,作者認為這個數字的降低,代表的是勞動力在產生價值的比重降低,而非台灣的雇主特別剝削勞工。作者認為剝削是很古老馬克思所提出的概念,因為企業產出的商品最終價值並非全然由勞動力創造。
這就像是一場棒球比賽,其中一支隊伍拿了10分,而這10分是由三位隊員攻下來的,他們分別打了5分、3分與2分打點。攻下五分打點的那為選手佔了該隊總得分的50%,我們會說這位選手從其他對友手中「剝削」了分數嗎?很顯然的並不會,因為這個總分是由大家共同創造出來的,只不過他創造的那部分佔比較高罷了。
2、討論分配是否公平是重要性非常低的,作者舉韓國的薪資成長幅度來說明,重點是薪資是否有成長,而薪資成長的關鍵在於,企業是否能創造出有成長的價值,企業的成長性比受薪階級的薪水分配重要太多了。
3.、作者以美國最低薪資提升,造成黑人失業率也提升的原因說明:最低薪資其實會影響到失業率,台灣也可以最低薪資設為6萬元,但是失業率大幅上升的的社會是不是我們樂於接受的呢?以台灣積弱不振的GDP作為比喻,若公司沒賺錢,養了4個工程人員,一個人薪水3萬元,現在規定最低薪資是4萬元,如果你是老闆,你認為公司會讓四個人都平平安安加薪呢?還是會多開除一個人,叫三個人作四個人的事。
一樣的經濟問題,在不同人的詮釋下會有不同的看法,我非常認同作者在想要在台灣未來經濟建立論述、影響價值觀,製造正面話題與影響力的企圖心。然而在此議題上我也有支持與反對的地方:
支持的地方:價值的產生並不是剝削勞工
我認同作者的核心理念:企業是否創造更高價值的重要性,遠大於分配是否公平。
當企業能夠創造出高額的獲利,自然能將獲利分配給員工,然而這是好的狀況(企業獲利成長),當企業獲利無法成長時,大家就會把焦點集中在公平上。
我也認同價值的產生並不是像是馬克思所說的剝削勞工的剩餘價值,一個價值可以產生,有公司的資本、品牌、規模、管理能力等等,也有員工的付出,是大家一起付出的成果。員工本來就是希望可以工作負擔更低、薪水更高。
不認同的部分:員工價值無法明確計算,薪資分配就更顯重要
企業的價值,是企業與員工一起付出的成果是沒錯的,但是在真實釐清貢獻的過程中,卻無法像是棒球比賽一樣:得分十分,A球員5分、B球員3分、C球員2分這樣清楚的釐清貢獻,組織的架構越大,員工的成本可以精算,但員工的價值越難計算。在無法明確計算價值的過程中,老闆確有分配薪資的權力,所以這個分配就顯得特別重要。
如果用棒球比賽的例子來作反思:球員的價值只看得分,防守美技都不納入貢獻在內,這樣也算偏頗,若球員的價值有明確單一的方法可以評分,那也不會有魔球精彩的故事。於是在無法具體算出貢獻的過程中,薪資的定價過程跟本國市場的預設值有相當大的關係。
其實我認同企業盈餘分配應該根據成長實力這個概念,以這個論點來推估,韓國經營者在帶動企業成長上,明顯比台灣經營者好多了!
至於最低薪資提高,會不會提升失業率,這帶來劇烈的痛苦是不是更有機會帶動台灣整個產業升級?大家可以一起思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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